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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7日,贵州中烟工业公司有关负责人来到小河区相关部门,缴纳了因新建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补偿费79.32万元。这是《贵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小河区收取的第一笔水土保持补偿费。
近年来,小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为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缴,按照水土流失防治“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承担治理责任,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规定凡从事生产建设活动,毁坏地形地貌、地表植被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负责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
贵州中烟工业公司贵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将带动小河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为贵阳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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